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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法国家中,司法判例是主要法律渊源。这些国家遵循先例原则,判例在决定具有类似问题或事实的后续案件时,对法院或其他法庭具有约束力或说服力。普通法法律体系非常重视根据一致原则判决案件,以使相似的事实产生相似且可预测的结果。因此,通过判例可以了解判例法的实质和普通法国家的宪法精神。本报告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具的一份判决书作为语料进行翻译。该案涉及关于是否接收女性入读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讨论。这份具有代表性的判决书从《平等保护条款》出发,对性别分类的正当性进行了讨论。作者以李克兴静态对等理论及法律翻译基本原则为指导,完成了该判决书的翻译。根据翻译实践中的问题,作者从词汇、句法、语篇三个层面并结合具体例句进行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完成了这份翻译实践报告。第一,在词汇方面,应保持法律术语的一致性,根据上下文分析带有法律含义的普通词汇在原文中的含义,正确翻译外来词。第二,在句法方面,在保证意义对等的前提下,应实现最大程度的结构对等,不能直译的复合句可选择拆分法。第三,在语篇方面,应遵循原文的格式、结构和风格,以及前后文中的相同引用在译文中也应保持一致。最后作者对本次翻译实践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希望本报告能够对以后的法律翻译实践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