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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业板自2009年10月份成立以来,不仅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有效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机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提供了退出渠道。近几年,我国机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市场发展迅速,在募集资金和投资规模方面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然而,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股权投资到底对被投资企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两者的影响是否有所差异?这些影响可以通过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表现得到反映。本文选取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从企业在IPO前、IPO时和IPO后三个时间段的具体表现来全面反映天使投资和机构创业投资对创业板企业IPO的影响,并对两者的差异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天使投资人对持股企业的影响有限。天使投资没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也没能有效地提高IPO后的收入增长率,相反,却促进了IPO时抑价率的提高,没有起到第三方认证的功能。而相对于普通天使投资人来说,知名天使投资人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并向外界传递了积极的良好信息。机构创业投资发挥了“筛选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并控制了企业粉饰经营状况的程度。在企业IPO能够发挥信号功能,向广大投资者表明其投资企业未来前景的看好与肯定。但是,机构创业投资没有能够显著控制IPO抑价率,“认证”功能有限,而且,在企业IPO后,机构创业投资对企业的增值服务作用也不明显。机构创业投资的联合投资能够对企业起到积极作用,降低了盈余管理程度和抑价率,但不同投资背景的机构创业投资对企业IPO的影响不显著。总体来说,无论是天使投资还是机构创业投资在企业IPO后的增值服务功能不明显。基于本文的研究结果,分别对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中小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