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盘查

被引量 : 7次 | 上传用户:cano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盘查是警察为了防止危害的发生以及实现刑事侦查目的,依据一定的程序规则对可疑人员、可疑场所以及可疑物品所实施的临时盘问与检查的总称,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社会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深入地分析了盘查的概念与属性,对域外法治国家的盘查制度规范作了系统地考察,深刻地剖析了我国盘查制度规范的立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借鉴有益的域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本文包括引言、正文、结束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含四章内容。第一章,在界定盘查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盘查
其他文献
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密切和复杂,人们越来越希望通过行政机关的确认行为来降低交易成本,公示和保障自己的权利;行政机关也越来越多地通过确认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加强社会管理。行政确认这一传统的行为方式在当今社会广泛存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立法、执法以及司法过程中,行政确认却处于极不规范的状态,实务界对行政确认的认识并不清晰,以致于对行政确认的运用和处理常常存在分歧,例如,各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是否
学位
生源计划是调节高考公平的有力手段,在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实现高等教育发展的价值目标,保障公民受高等教育权利平等上具有重要意义;但实践证明这种传统的招生计划模式已造成了太多负面影响,高考生源计划关系到广大考生的教育权利,是个大过了天的事情。由此研究现有生源计划制度,并尝试得出解决之策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校招收哪些地域阶层的考生并不会对高等教育的效率产生过多影响,但却直
学位
本文以行政法中的公共行政理论、行政主体理论和公法人理论为指导,通过对学术性社团的行政法定位问题即学术性社团在行政法中是否具备公法人的资格、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身份的研究,以求指导解决实践中亟需澄清的问题:一是外部问题,即学术性社团与国家立法、行政以及司法之间的关系;二是学术性社团的内部制度建设问题。全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引言交待了本文的研究对象以及研究的意义,也就是学术性社团在我国社会组织
学位
公用事业是社会的基础设施,具有自然垄断性,需要政府进行监管。政府监管的目的是防止垄断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保证公用企业提供质高价优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维护自由公正的市场秩序。在全球公共行政改革和放松监管的浪潮之下,公用事业的监管应当如何进行历来是经济学和行政学的研究课题,而行政法学对公用事业监管的研究尚不多见。行政法学是研究公共行政的法,主要通过对公共行政的组织、行为、程序和救济等面
学位
责任行政原则作为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础、社会根基和普遍的意识基础。实践证明,它在明确政府角色、控制政府的权力滥用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显而易见,但是责任行政原则在我国长期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地位,因此,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对责任行政原则的研究成为一个现实的课题摆在我们面前。本文作者基于对此问题的兴趣和关注,经过长期的调查研究,选取了责任行政原则研究作为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的主题
学位
媒体是人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公民实现舆论监督的主要手段。在协助公众行使知情权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近年来媒体诉讼频频发生,使得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常常疲于应付,同时也严重影响到了我国舆论监督的发展。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媒体诉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在本文的第一章,笔者首先从舆论监督权的概念和
学位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加;同时由于商业贸易和经济交往的需要,人们需要加快自己的商业活动,所以机动车越来越成为一种必需的工具。但同时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率高、损失严重等原因,在现代的发展中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自从2003年10月28日《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而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正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国务院于2006年3月1日颁布
学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近年来颇受社会关注,它是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在相对发达的城市的反映,也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教育问题。教育作为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方式的一种,其重要性日益为全世界各国政府所认识,许多国家把义务教育定位为其国家的基本国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工,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他们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农村
学位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入,必然会导致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必定会加快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必定会加快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快速发展。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领域的多元治理主体之一,它以其自身特质与优势,在承继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过程必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日益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形式。然而,在现阶段,相对于国外情况而言,非政府组织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个新鲜事物,无论是对非政府组织的认
学位
自《国家赔偿法》实施这十几年以来,该法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历史脚步。但是时至今日,它也在理论和现实中暴露出一些明显的不足之处,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的缺失。一这种缺陷表明我国在这一方面法律制定的工作中已经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步伐。笔者认为,填补这一法律空白对我国“依法治国”和“和谐社会构建”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的结构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关于精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