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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少数民族权利作为研究对象,将15部“中国人权白皮书”(1991—2014)作为研究素材,通过分析白皮书中少数民族权利的表达,试图在梳理我国少数民族权利发展的基本历史脉络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基本表达、内容与规律。 本文除绪言及结论外,正文分为三个部分。 在绪言中,主要阐述了少数民族权利表达与实践的相关问题之缘起及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概述;我国作为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问题从时空维度来看都极为重要,如此,少数民族权利在我国权利体系中的重要性必须得以凸显。 第一部分试图梳理、总结少数民族权利的基本特征。我国少数民族因其语言、地域、经济生活、文化及心理素质等区别于多数族群而形成具有一定民族特征的现实状态。同时,尝试提出了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三层次论。基于平等原则,以及对于少数民族权利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认识,保障少数民族人权的基本模式可以分类三层次,即无差别的平等保护、特别保护以及合法差别待遇等三个层次,而三个层次的权利保障均是贯彻平等原则。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这三个层次是一种理想类型的划分,是可能的逻辑事实而非真实的现实情况。 第二部分集中对“中国人权白皮书”中对少数民族权利的表达进行了梳理,以此发掘其内在发展的基本样态。中国对于少数民族权利的保障体现在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等诸方面。我国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坚持禁止歧视原则,同时以特别保护与优待措施为核心的少数民族权利保障体系。 第三部分通过对“中国人权白皮书”的进一步研究,试图厘清少数民族权利表达的历史演进情况,致力于发现其历史发展规律。从时间维度看,第一,要通过数据看到我国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进步;第二,要看到我国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基本思路,即以“扶持”为中心;第三,要看到我国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基本路径,即以政策为保障权利的核心。从演进规律来看,第一,始终重视经济、文化权利。第二,政治权利逐步得到完善保护。第三,强调对少数民族权利的特殊保护;明显的是,这些规律实际上均体现在了“人权白皮书”中的具体事例与数据之中。 在结论部分,首先,进一步阐释了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三层次论对于认识、理解少数民族权利的重要作用;然后,提出要继续坚持对少数民族权利的特殊保护;最后,强调要持续推进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法治化建设,并逐步建立中国少数民族人权话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