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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碳排放作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主要的非期望产出,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实现低碳经济发展对于其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为了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关于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的相关研究,而进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是开展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因此,寻找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权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法进行碳排放初始额度分配,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学术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在深入分析了湖北省土地利用排放与经济增长互动关系、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时空分布特征的基础上,利用环境ZSG-DEA效率分配模型实现了湖北省基于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市级碳排放权分配。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相关理论介绍以及土地利用碳排放和碳排放权分配研究文献梳理。首先,全面概述了外部性理论、低碳经济理论、碳权分配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与碳排放效率和碳权分配相关的基础理论;然后系统梳理目前国内外关于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和碳排放权分配的研究文献,并针对已有研究尚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未来关于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分析和碳排放权分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第二,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互动关系分析。在简单分析了湖北省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土地利用碳排放总量测算模型,测算出2005-2014年湖北省16个市州(神农架除外)土地利用碳排放总量,并且采用person相关系数法和Tapio脱钩模型深入揭示了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和与经济增长间的相关关系及脱钩状态。第三,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分析。将土地利用碳排放作为非期望产出变量,利用基于非期望产出的SBM模型对2005-2014年湖北省各市州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进了测度,分别从时间分布和空间分布两个方面全面分析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特征。第四,基于总量和强度双约束的湖北省市级碳排放权分配。由于传统的DEA技术并不能解决资源分配方面的问题,因此本部分构建了基于环境生产技术的ZSG-DEA效率分配模型,并以湖北省整体土地利用碳排放技术效率最大化为目标,完成对2010-2014年湖北省各市州土地利用碳排放的重新分配;然后以2010-2014年的累计ZSG土地利用碳排放量和累计实际土地利用碳排放量为分配基础,计算出湖北省各市州的ZSG效率碳排放分配系数和历史碳排放分配系数;最后,结合“十三五”期末2020年湖北省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各市州地区生产总值预测结果,得到2020年湖北省市级碳排放额度分配方案和碳排放强度约束指标任务。最后,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在深入分析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与经济发展互动关系、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时空分布特征以及市级碳排放权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迫切需要开展低碳经济发展以及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的宏观背景,提出适合于湖北省各个市州“十三五”时期的碳排放分配方案、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措施以及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