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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时期,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都受到新兴观念的冲击,生活风尚的巨大变化和思想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使得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丰富特征。作为晚明社会的知识分子,冯梦龙敏锐地捕捉到社会的变化,并通过其作品展现了当时的社会全景。
情理关系是中国古代文论中一对重要的关系范畴,情理关系的缘起与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情与理的关系在冯梦龙之前主要有以理节情、主理抑情、崇情黜理三派。时至冯梦龙,情与理的关系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出现了情与理相互融合的趋势,冯梦龙一方面肯定情,肯定人情、人性,重视“情”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又维护封建伦理,企图通过教化达到“导愚”“适俗”的目的。
在冯梦龙的“三言”中,不管是婚恋题材、忠孝题材,还是商贾题材、释道题材,无不渗透着冯梦龙的情理融合观。婚恋题材中,既主情,重互爱之情、崇两性之悦,又主理,宣扬封建礼教的守节及夫权思想,情理融合、浑然一体的婚恋展厅较为明显地呈现了出来;忠孝题材中,一方面呼吁发自内心的忠诚守义、平等互信,另一方面又难脱忠孝理念的窠臼;商贾题材中,在塑造了一系列与当时社会有着血肉联系的崭新的商人形象的同时,却也不能磨灭他对商人“末流”、商贾“贱业”的传统认识;释道题材中,一方面主情,描绘人性的复苏和人欲存在的合理性,反对释道的禁欲主义,追求人类自然的情感欲求,另一方面主理,重视儒家传统道德及宗教的教化性,宣扬宿命、果报的劝诫思想,以期净化风俗民意。
自身的人生经历、明代的哲学思潮、晚明的市民社会,都对冯梦龙这样的知识分子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青年时期的青楼生涯、李贽等人的新思想以及市民阶层的觉醒,使得冯梦龙产生重情思想。但冯梦龙在传统文化熏陶和严酷社会现实面前,又以文人“文以载道"的社会责任感,担负起劝善惩恶的礼教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