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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作为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的主流学派之一,其思想不仅被当时各诸侯国奉为变法实践和治国理政的指导思想,而且还一直影响着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政治体制下的统治方式和法律制度。即使在今天,先秦法家的法治主义也具有极大的学术研究和历史借鉴意义。论文从价值论的视角对先秦法家的法治主义进行深入剖析,揭示了其“法治”思想中蕴含的许多正义价值,诸如客观、公正、平等与尚公等价值属性。不过,先秦法家法治主义的正义价值背后所指向的仍是封建政体下以君主为代表的统治阶级的利益,这是由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决定的。尽管法家的法治主义最终成为封建君主的统治方式与手段,但其本身所展现出的尚变、创新精神及其正义价值仍值得尊重和称道。绪论部分主要包括该选题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概况与研究评述、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等内容,以作为正式阐述先秦法家法治主义及其正义价值的理论背景和理论准备。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先秦法家的大概情况,包括法家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思想,先秦法家兴起的社会背景与学术渊源等,以及“法治主义”一词的由来与渊源。第二章重点阐述了先秦法家法治主义的理论体系,深入分析了该体系的理论前提、实践路径与价值目标。其理论前提包括先秦法家的社会进化论、法律起源论与人性自为论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法家的法治主义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又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在国家层面,追求的是富国强兵、图谋霸政;在社会层面,追求的是上下统一、循法而治;在个人层面,追求的是积极农战、建功立业。法家法治主义的具体实践路径主要包括农战、法治、刑赏与术势等内容。第三章对先秦法家法治主义的正义价值及其实质与后果进行了辩证分析,认为先秦法家的法治主义包含丰富的正义价值,如平等、公正与尚公等价值。但其实质上却体难以摆脱封建政治体制所固有的弊端和历史局限性,如其法治表象后的人治属性,重刑轻罪下的禁欲色彩,以及过分追崇强力的反道德主义等,这些都制约着法家法治主义的自身发展,甚至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秦朝覆灭与秦汉之后的儒法合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