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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调查重症手足口病患儿父母焦虑、抑郁现状;评价“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干预对缓解重症手足口病患儿父母焦虑、抑郁的效果;评价患儿父母对“以家庭为中心”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方法:类实验性研究,非同期对照。采用方便抽样方法选取2013年6月1日至8月31日,将临沂市人民医院重症手足口病病房住院的55个重症手足口病患儿及其父母作为对照组,按照常规治疗和护理。选取2014年5月1日至7月31日55例患儿及其父母作为干预组,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干预。干预内容包括心理支持、信息支持、家庭参与的合作性照顾患儿、参与陪伴侵入性治疗、建立“家庭”交流平台等“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措施。釆用一般资料调查表收集患儿及父母的人口统计学资料;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在干预前、干预1周和2周分别评估患儿父母焦虑、抑郁现状,评价干预效果;照护过程评价量表(MPOC-20)及顾客满意度量表(CSQ-8)评价患儿父母对“以家庭为中心”护理服务的满意度。使用SPSS13.0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110例重症手足口病患儿及其父母分组完成了研究,两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差异,具有可比性。干预前患儿父母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结果显示,SAS总得分为(45.55±10.21)、SDS总得分为(48.39±9.83)分分别与国内常模值(29.78±10.01)、(33.46±8.55)分比较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00<0.01),其中36例32.7%存在抑郁,37例33.6%存在焦虑。(2)干预前对照组患儿父母SAS得分为(45.45±10.55)分,干预组得分为(45.64±9.96)分,对照组患儿父母SDS得分为(48.31±9.55)分,干预组为(48.47±10.19)分,以上两组比较差别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3)干预1周,两组患儿父母SAS得分分别为(44.43±9.38)、(44.87±9.41)分,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829>0.05)。干预2周,两组父母的SAS得分分别为(42.2±9.04)分、(36.93±5.80)分,两组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00<0.01)。(4)干预1周,两组父母SDS得分分别为(45.55±8.39)、(44.45±8.58)分,两组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P=0.718>0.05)。干预2周,两组父母SDS得分分别为(43.48±7.53)、(39.23±8.3)分,两组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00<0.01)。(5)干预组家庭的照护过程评价量表(MPOC-20)总得分以及在授权与合作(EP)、提供基本信息(PGI)、提供与患儿有关的特殊信息PSI、协调与全面的护理(CCC)、尊重与支持性护理(RSC)5个维度上的得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患儿父母(P<0.01)。干预组家庭的顾客满意度量表(CSQ-8)得分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1)“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干预能减轻重症手足口病患儿父母的焦虑和抑郁;提高患儿的舒适度,促进疾病的恢复。(2)“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模式能提高患儿父母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