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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矿产资源的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矿业权管理作为矿政管理一个最重要的部分,尤其值得关注。矿业权是以矿产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相应的市场法则,将资源转换成资本,将技术成果转换成商品,形成具有新的价值的财产权。随着我国矿业权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矿业经营、矿权流转正在逐步纳人市场经济体系。矿业权的管理,已成为现代矿产资源管理的核心。在矿业权管理中,政府起了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政府的职能定位,直接决定了矿业权管理的效果。本文旨在通过矿业权管理体制现状与目前政府在矿业权管理定位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进而寻求一种更准确和合理的定位模式。本文分析政府的职责定位,首先出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谈起,包括政府的机构设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政府的权责体系,管理制度等,对管理体制进行分析和探讨。弄清楚政府在矿业权管理中所处的位置,在矿业权管理中政府的职能重心,政府内部的权责关系的问题,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等,对我国矿业权管理中政府的定位有了一个初步的整体认识。进而对矿业权管理中政府的职能定位进行思考,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构想,包括对管理理念的定位,对层级管理体制的优化,政府与非政府部门关系的处理,监督机制、沟通机制,以及各级政府职能的划分。力求寻找一种更有利于权责划分清晰的管理体制,以实现政府的有效管理。有了对矿业权管理中政府职责定位的整体思考之后,再推进政府职能的落实。首先要将行政管理体制定位于“服务型行政”,包括实现职能重心的转变;建立公共财政体制,重理政府,改革行政服务机构,改革行政服务体制等。其次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法律制度的更新,改革矿业权流转相关法律制度,完善民事法律中的矿业权相关条款。再次是政府理清各方关系;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最后是要协调各方利益,建立利益引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