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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证券市场频繁出现上市公司大股东先高价减持,后低价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现象。大股东的这种操作手法明目张胆地利用监管漏洞,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国监管部门应该高度关注这个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在全流通时代,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益与二级证券市场相关,大股东可以通过减持获取超额收益。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可以安全地采用这种无风险套利行为,给投资者利益带来损害。 本文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对*ST通葡通过先高价减持、后低价增发的套利行为进行分析。本文首先对大股东利益输送、内部人交易、定向增发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评述,然后介绍这种行为的制度背景和进行理论分析。文中先分析*ST通葡进行连续减持及低价增发的动因,然后分析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现象和手段,最后对案例做出经济分析和评价。此外,本文将指出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而提出了加强治理这种利益输送行为的思路及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法律体系不完善和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大股东这种利益输送行为的主要原因。为了遏制大股东的这种利益输送行为,我国监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来约束大股东及其他内部人机会主义的交易行为。首先,建立完善内部人交易及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监管条例;接着,完善我国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小股东诉讼制度,充分发挥中小股东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