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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在生态重建过程中财政补贴制度的构建与调整。在生态经济学创立的研究平台上,论文采用制度的分析视角,解读了生态意识进入到财政学之后的财政补贴制度。论文将生态重建以及破坏过程,视为中央、地方以及民众的互动过程。在生态效用进入到各主体的效用函数之后,中央、地方与民众围绕生态建设的博弈就成为分析财政补贴制度的主线。通过对于生态经济过程的分析,论文揭示了现行财政补贴制度的一些反生态特征,提出了符合生态经济规律的财政补贴制度设计。本论文分为七章,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在生态补贴实践的基础上,确立了论文的研究主题。通过国内外研究综述,明确了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对于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做了说明。第二章,生态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本章对于古典财政、计划财政、赤字财政与公共财政范式进行了分析与比较,论证了适应生态经济规律的财政形式,建立了生态财政的概念体系,对于补贴理论提供了基本平台。现有文献没有考虑生态重建所引起的财政范式危机,本文通过对于财政学基本逻辑结构的分析,提出要建立基于生态经济基础之上的财政制度——生态财政,并对于生态财政补贴的研究平台与理论构建等进行了明确。第三章,生态目标的政府间传递与补贴效率损耗。本章建立了双任务委托——代理模型,证实了生态建设效率的降低主要来自于工程实施中的激励不相容。本章将退耕还林工程描述为中央造林目标通过工资契约向地方政府的传递过程。现有文献没有对地方政府在造林工程质量决定中的行为机理进行深入分析,本章通过地方政府禀赋价值与市场价格变动的分析,提出林业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科技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质量标准的模糊使工资契约出现了激励不相容,弱化了地方政府造林质量努力的动机。根据对退耕还林的经验资料,证实了对于地方政府的造林质量努力激励不足是人工林质量降低的决定因素。第四章,合作生产、属性演化与生态补贴方式选择。通过建立生态建设全过程的利益分配委托——代理模型,本章分阶段证明了生态工程推进中的最优补贴方式。现有文献没有对生态重建中的财政补贴制度进行动态分析,从而对于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构建缺乏深入的理论分析。本文将退耕还林工程视之为一个三阶段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农户的合作生产过程。通过生态重建过程中属性演化与主导组织转移等假设,分阶段证明了不同主体对于补贴方式选择的偏好,得到了各阶段影响最优努力分配的因素,明确了工程不同阶段的最优补贴方式以及影响最优补贴契约的条件。第五章,生态监督中的政府失灵。本章依次建立了三个博弈模型,对于生态监督中的政府失灵提供了解释。通过建立环境监管问题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证明了在适宜的制度环境条件下,合谋可能是企业与地方政府的最优选择。通过建立双任务委托——代理理论模型,证明了地方政府基于财政动机而进行的干预,可能是助长林业企业超限额采伐的制度原因。基于制度运行中不同权力运行方式的绩效差异,本章为退耕还林工程监督效率提供理论解释。第六章,演化博弈下的政府生态补贴。本章通过建立生态建设主体种群内以及种群间演化博弈模型,对于建国以来我国生态破坏与建设的运行机理以及策略均衡结果提供了解释。既有的文献大多在完全理性的假设下,对于退耕还林进行分析,本章则将其视为一个边干边学的演化过程,各主体的策略选择均衡结果都是不断学习的结果。本章证明了中央的补贴、监督以及惩罚机制,地方的内部化倾向,以及农户的机会成本比较,是中央补贴——地方积极执行——农户退耕还林的重要保证。第七章,生财政补贴制度创新与配套条件。本章在前几章分析的基础上,对于生态重建中的财政补贴制度创新进行了分析,明确了符合生态经济规律的财政补贴制度,并提出了相应的配套条件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