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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政策研究一直是国际传播学研究中的重要分支,近年在中国也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然而由于特殊的传播体制,中国的媒介政策不论是发展轨迹,还是其作用于媒介的方式,都迥异于西方国家,有着独特的现象和规律。我国的电视媒介既要保持宣传、引导舆论的政治功能,也要积极参与市场活动,构筑经济利益市场竞争主体。改革开放后,媒介机构从事业单位改革起步,逐渐完成媒介与市场的接合、媒介产业化的发展,而媒介政策则成为了政府管理市场和推动市场的融合点,因此,只有保障媒介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灵活性,才能使媒介政策为媒介产业发展提供公平、宽松的市场氛围。本文以中国电视媒介的主管机构原国家广电总局于2011年10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即“限娱令”)作为个案研究的对象,对“限娱令”实施后(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各省级卫视类型节目(娱乐类节目、新闻节目、道德类节目)比例、结构调整策略(改版前后对比)和收视份额排名的动态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其一,从时间上看,“限娱令”的效果并不是一致而持续的,呈现出由“直接、显著”的效果逐渐减弱、政策慢慢“变形”的特征。比如卫视中的“娱乐先锋”湖南卫视,“限娱令”后于2012年1月第一次大幅改版,前所未有地在黄金时间新增七档非娱乐类节目,包括“限娱令”明确要求的道德类节目《平民英雄》;;然而由于巨大的收视压力——改版后湖南台先是由多年的收视冠军跌出“前五”,继而一路下滑,甚至排到全国卫视的第16名,湖南卫视不得不改变策略,于2012年7月进行了“限娱令”后的第二次改版,此次改版与第一次改版完全反向,基本策略是“回归娱乐”。其二,从空间上看,省级卫视的媒介生态环境并未发生本质变化,内容“同质化”、“泛娱乐化”现象虽然有所缓解,却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比如2012年虽然电视“相亲热”降温,但由“好声音”带动的“竞歌”热却方兴未艾,还是“娱乐唱主角”,“新闻立台”更多地存诸于美好的理想,与现实渐行渐远。其三,再次体现了媒介控制的“合力作用”律,即媒介政策并不是独立地对媒介施加影响和控制的,而是与以“收视”为主要表征的“市场”因素、媒介机构的内在动力和公众舆论等因素共同作用的。仍以湖南卫视为例,其“限娱令”后的第一次改版就是媒介政策与媒介内在动力(湖南台欲以“限娱令”为契机,改变其“娱乐大台”、“主流影响力小台”的地位)合力作用的结果,而其第二次改版则体现了“市场”因素在与行政规令的博弈中的胜出。“限娱令”的效果模式在中国媒介市场化改革后具有相当大的普遍性,特别是那些对大众媒介的娱乐性内容进行管控的媒介政策。其效果都体现了高度的相似性。本文最后在结合国际“去规制化”(deregulating)的潮流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提出了制定媒介政策的建议,特别是摆正主管政府部门的位置,既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去规制”,也不能由政令代替媒介控制的所有要素,唯此才能增加媒介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