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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无论对于法律界还是新闻界,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新闻侵权,是指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侵害了其它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利如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等。
为了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法律有必要对新闻侵权行为进行制裁。于是,新闻侵权制度应运而生。
但在保护新闻所影响到的公民或法人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即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舆论监督是“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一部分。是言论自由这一宪法权利引申出来的权利。
制裁新闻侵权时,要维护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联系在贵州商报的新闻从业经验,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和制度构建建议,以期推动我国新闻侵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希望对相关的新闻单位或其它公民法人在应对新闻侵权事件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