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1912-1937年)烟草专卖法制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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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业,一直在争议声中不断前行。反烟草的浪潮伴随着烟草行业的发展此起彼伏,不可否认的是它的历史伴随着中国的发展,与中国的经济、文化、政治变革息息相关,与中华民族荣辱与共,丰富着中国历史文化遗产,这里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挖掘、研究和纪念。  烟草最早传入中国的时间尚有分歧,比较普遍的观念认为,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中国烟草业已经开始形成。在清代中叶以前,受统治者“强本抑末”思想的影响,烟草一直被禁止种植。由于民间吸烟之风的盛行,使烟草商业得到了一定发展。鸦片战争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带着洋枪洋炮入侵中国,同时带来的,还有洋烟卷儿,他们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给民族烟草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从清代末年开始,受教于其他国家“寓禁于征”政策的影响,以及当时内外交困的政治局势,政府试图通过提高对烟草的管理和税收,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从民国初年开始,北洋政府着手建立公卖制度,并拟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推动它的施行,无奈当时地方割据、分崩离析的国家形势使公卖制度没能在全国顺利地推行,各个省市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非常严重。但是他们对烟草专卖制度的初步尝试,对烟草税制从厘金、烟酒税、公卖费到统税的改革,都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为如今的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如今研究与讨论烟草专卖制度的存废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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