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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作为保障公民最低受教育水平的教育体系,长久以来都是政府极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经过多年的努力,义务教育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并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义务教育发展的质量也有了更高的需求。因此,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重要战略目标。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在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进程中,政府作为发展义务教育提供者,政府的作用是其他参与方难以比拟的,政府的作用尤为关键。因此,义务教育最终是否可以完全实现均衡发展,是当前政府应该重点探究的问题。本文对义务均衡发展中的政府作用进行探究,具备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本文以上海政府于2018年实施的幼升小“公民同招”政策为例,探索上海政府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面对因过热的“择民办校”现象而导致的不均衡问题,如何通过在幼升小阶段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有效地发挥政府作用,以改善当前公民办学校趋于不均衡的发展现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对政府作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并就政府如何进一步发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作用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首先对研究内容所涉及的相关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建立理论基础。以此为前提确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政府作用的本质关系,明确了相关工作中政府作用的核心内容,包括设计均衡政策、保障均衡财政、组织均衡资源以及监督均衡发展。以上海幼升小“公民同招”政策为政府作用的实践案例,结合政府作用的主要内容,系统分析“公民同招”政策的政府作用。主要体现为政策设计的作用是为了改善择校现状和优化入学生态,均衡财政的作用是增加公办学校财政投入和限制民办高价,均衡资源的作用是促进合理的生源分布和师资流动,政策监督的作用是激励公办教育提升品质,以及推动民办教育精准定位。并总结了实施“公民同招”政策所带来的正效应,包括抑制盲目择校行为,明确公办教育主体地位,以及促进公民办教育均衡发展。除此之外,结合政府实施“公民同招”政策的案例及面临的现实情况总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作用的困境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进一步发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作用建议,包括夯实发展公办教育政策,优化财政保障格局,均衡发展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建立督导监督机制。为政府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更加妥善地发挥自身的职能及作用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