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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的本质是一种保证企业健康良好运作的控制活动和机制,它对于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也着重要的作用。企业与债权人因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当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水平较差时,内控质量较低,可能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度和真实性,债权人则会要求较高的债务成本或较短的借款期限来弥补风险成本。另一方面,内部控制信息质量好的公司可以向银行等债权人传递一种信号,这种信号有区别于其他内部控制差的公司,进而表达自身作为内部控制质量好的公司,希望能够争取到较低的债务成本或更多借款。本文的研究采用了实证分析法和规范研究法。归纳总结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梳理了相关理论框架。本文把沪深两市房地产行业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选取了2012.2013年内控数据通过内控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得到ICIDI作为解释变量,将2013.2014年债务方面的数据作为被解释变量,控制了企业规模、产权性质、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比例等变量的情况下,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债务契约的影响,同时对比分析了不同产权背景下的企业内控信息披露对债务契约影响。实证分析表明,披露的内控信息质量越好,企业债务融资成本更低,更易于取得新增借款,更易于获得长期借款。中国国有企业因政治背景存在的“政府隐形担保”和预算软约束等,使其在获得银行借款上有天然优势。故与国有企业比较,非国有企业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对债务契约的影响更为明显。最后由实证分析提出建议:上市公司应当着重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信息披露质量;监管部门应当逐步完善内控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监督力度;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市场化改革力度,尽量使非国企与国企得到同等的信贷待遇,让债务契约市场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