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女村委专职专选是一项政府推动下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是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的创新。在永康市唐先镇2008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首次实施了女村委专职专选。从2008年唐先镇村委会选举的实践观察,女村委专职专选成为了多方力量博弈的场域,特别是家族势力和派系力量竞争的过程。女村委专职专选的结果达到了增加村委员会中女委员的人数和比例的直接目的,促进了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和基层民主的发展,但还存在着种种问题和不足。
在女村委专职专选的制度建构与实际运作中,政府的积极推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浙江省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进行了女村委专职专选的探索,扮演了主动推动基层民主创新的重要角色。首先,政府是女村委专职专选制度的供给者。省、市、县(市、区)等地方政府提出了女村委专职专选的原则性要求和宏观性政策,乡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贯彻实施上级意志,制定了具体的选举办法和实施方案。其次,政府是女村委专职专选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在女村委专职专选工作中扮演了总体规划与部署的角色,并具体承担了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选举的宣传与动员、选举工作的业务指导等组织、指导工作。再次,政府是女村委专职专选过程的监督者。依法负责选举违法违规现象的查处,保障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
然而,在女村委专职专选的创新与实践中,政府也不是万能的。政府在角色扮演中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出现了政府的角色失当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对女村委专职专选的认识不足、传统观念和行为的影响,以及女村委专职专选的民主创新缺乏深厚的社会基础。
女村委专职专选的创新与实践表明,在“乡政村治”的农村治理体制下,特别是现有农村社会基础上,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和基层民主的创新,需要政府的主动推动。地方政府的介入是必要的但是有限度的。地方政府介入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农村妇女的民主参与,提升农村妇女的政治地位,保证农村基层民主运行的稳定有序。地方政府的过度介入则会成为不当干预,影响村民自治的发展,损害村民群众的利益,甚至引发农村治理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