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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是指农业土地经营者以土地产权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或社会公众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关系的总和。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地金融制度的欠缺,业已构成农业投资及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瓶颈”约束,并日益对农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产生影响。本文拟在已有理论基础上,以中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构建为主线,通过研究比较和系统总结发达国家(地区)农地金融制度构建、运作及管理的成功经验与借鉴意义,完成对中国农地金融制度从运作方案、路径模式、组织框架到支持体系的可行性方案设计的初步研究。
文章首先对现阶段农地金融制度的功能进行了详细解析,并通过对美国、德国、台湾等发达国家(地区)农地金融设立的背景、作用及运作特点的对比分析,指出发达国家(地区)农地金融制度具有以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和明晰农地产权关系、推动农地流转市场发育为制度创设的根本目的及基础,以满足农业长期信贷资金需求和完备的金融立法为制度运行的内生要求及保障等成功经验,对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接下来,文章就农地金融制度构建中的现实约束及障碍破解进行了主旨鲜明的论述,指出农地产权不明晰、产权主体虚置、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尚未建立、农村土地估价体制不尽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长期缺位等约束条件,构成了我国农地金融制度创设中的现实障碍因素。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只有积极寻求各种障碍因素的破解方法,才能为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顺利构建及运行创造必要、良好的客观条件。
最后,文章从基本思路、创设原则、路径选择、组织框架及支持体系建设等五方面对我国农地金融制度进行了初步方案构想,指出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构建应遵循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商业性及政策性兼顾、政府支持与合作金融等原则,借鉴并揉合德国“自下而上”逐步发展及美国“从上到下”迅速铺开的强制式与诱致性相结合的创设模式,采取“分三步走”的台阶式发展战略,最终形成上层为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土地金融机构,下层为土地抵押合作社的专业性土地金融机构的复合型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我国农地金融制度运营成本,提高资金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