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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代表着人类追求公平公正的价值诉求,从古至今一直备受关注。对正义问题的研究也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正因如此,本文围绕西方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柯亨的社会主义正义思想展开研究,通过比较分析柯亨与自由至上主义代表人物诺齐克、左翼自由主义者代表人物罗尔斯的正义思想,指出社会主义相较于资本主义的正义性集中体现在它更平等,社会主义更能够实现实质的平等。 柯亨的正义思想主要是在与诺齐克、罗尔斯的论战中形成的。柯亨指出,诺齐克的正义思想是建立在权利自由基础上的,他通过对诺齐克的自由、正义内涵的解释、诺齐克式“正义”对非交易方的自由的侵害来证明诺齐克的“自由总会维持正义”、“社会主义是不正义”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而社会主义不但是正义的,而且也是与自由相容的;对于罗尔斯寄希望于建构一个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和实行差别原则来保证社会的正义与发展,柯亨并不满意,柯亨指出差别原则所含有的激励论证会让社会出现巨大的不平等和不自由,无助于正义社会的建设与稳定运行,正义社会的建构还要有个人的选择与责任担当,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完成了对自由主义者的理论反驳之后,柯亨开始了正义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构工作。他依照社会主义正义所依据的严格的平等原则和共享原则,在社会机制的设计上进行了理论探索,指出了社会主义正义社会的建设应该加强社会运行机制的技术建设,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柯亨的努力使社会主义在价值层面上获得了人们的关注和认同,消解了资本主义在理论上的吸引力。他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理论,拓展了马克思的研究领域,同时对我国从政治哲学层面关注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不容否定的是,柯亨所追寻的正义是一种建立在激进的平等观基础上的正义,他把希望寄托在道德革命上面,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