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创新,它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机构投资者或个人的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通过控制或管理使所投资公司获得价值增值,最终以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目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相关法律的缺失、不完善,现实中出现诸多法律真空。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进行介绍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对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评析和借鉴,重点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创设形式、运作及其监管问题进行探讨,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及监管体系提出建议。本文通过四个部分阐述笔者的观点:第一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理论分析。简要分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特点、产生以及发展,阐述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产生以及立法现状;第二部分对国际上已发展成熟的三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进行了阐述,在对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信托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我国的组织形式;第三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准入、募集和退出机制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述;第四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以及对我国的启示。在该部分中,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中的风险监管进行分析并阐述现有法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法律监管和完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