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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PRTR)是在重大有害化学品事故频发的背景下产生的。1984年在印度博帕尔,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的氰化物泄露事件导致上万人丧命。该事件给美国国内带来巨大影响,1986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污染物排放和转移制度,即有毒物质清单制度。该制度在控制和削减有毒物质排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1992年的里约会议将污染物质排放清单制度写入《21世纪议程》。1993年,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向其成员国推荐实施以美国清单为蓝本的PRTR制度。之后,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及地区纷纷建立和实施自己的PRTR制度。PRTR制度是定期对特定污染物的排放和转移情况进行报告和登记,并将相关数据向社会公布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PRTR制度的成功在于公开排污信息之后,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仅仅受到来自环保团体和公众的压力,同行之间的比较行为也会使企业产生减排的动力。PRTR制度利用公众和市场的力量激励企业持续降低环境风险,不但极大节省了行政管理资源,也促使企业对那些未受到行政规制的化学物质进行控制,从而在环境风险预防上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PRTR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传统环境规制的碎片化问题。传统环境规制过于专注各个环境媒介的治理,忽略环境问题的整体性,这不但不利于环境整体质量的改善,还使浪费大量社会资源。为了提高环境规制的效率,PRTR在制度设计上考虑了整体性,特别在环境信息收集方面,PRTR制度涉及多种环境媒介、多个经济活动部门的环境数据,这些数据能够还原环境污染以风险的整体图景,有助于政府从整体上把握环境规制的优先顺位,将行政资源分配到最有成效的领域,最终降低环境风险的整体水平。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化学品污染事故频发的阶段,现有的环境管理制度却未能有效的遏制环境污染。我国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落后、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化学品环境管理体系的缺失,大大影响了治理环境污染的效果。为了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推动污染源减排、促进国际义务履行,我国有必要引进国外先进的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文章考察了美国、日本、欧盟的PRTR制度的立法背景和实施过程,对三者的制度内容进行了比较分析,总结PRTR制度特点。国外PRTR制度研究为构建我国PRTR制度提供了多种路径选择,通过比对分析我国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笔者认为借鉴日本经验在化学环境管理立法中确立PRTR制度是比较理想的路径。在该路径的指导下,文章最后对我国PRTR制度构建进行初步探索,在如何将PRTR制度导入化学品立法,如何完善或结合现有其他环境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