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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985”、“211”类行政性教育计划的建设,据此在招考招聘过程中设置“院校门槛”的情形早已屡见不鲜。以湖南省2014年选调生招考为例,其毫不考虑与选调生有关的职业能力等因素有无相关性,而仅凭院校这一身份条件对非“985”、“211”高校毕业生进行了限制。湖南选调生的这一招考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人们也随之对“院校门槛”设置的正当性产生了质疑。 德沃金资源平等论曾一度被视为有关分配正义最有价值的工作的基础理论。该理论的分配模型包括“荒岛拍卖”式初次分配与“虚拟保险”式再次分配两部分。运用德沃金资源平等论的分配模型可以清晰地展示因“院校门槛”设置而造成的不平等。首先,理论上,我国构建了相关制度使得围绕与“院校门槛”设置有关的初次分配初具雏形,但这些制度不够系统完备;实践中,从获得职位机会、面临的职位竞争激烈度、录取笔试成绩以及不存在“院校门槛”时录取结果等方面看,2015年湖南省选调生招考因设置“院校门槛”而造成了初次分配不平等。其次,我国围绕“院校门槛”设置采取了众多再次分配措施,然而在高校格局、升学、工作技能获取方面,再分配矫正力度不够;在各省考生进入“985”、“211”高校的机会方面,再分配矫正过度;在选取高校进入“985”、“211”高校行列时,再分配矫正缺失。 德沃金意识到其构建的分配模型过于理想化后,向现实妥协,提出了“可为之辩护的平等”。通过这一启示,可以构建起“院校门槛”设置的可行性愿景图,可以找寻到促使“院校门槛”设置达到尽可能平等的措施。可行性愿景图主要从遵循道德平等、消减自然天赋和社会环境的不平等、对自己的选择负责等三方面构建。而要实现“院校门槛”设置尽可能平等,就应该在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促成高校外部竞争机制、合理配置高校教育资源、严禁盲目设置“院校门槛”、加强自身建设以博得成功人生等方面努力。 综上,通过文献调查和资料分析法、对比研究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数据图标分析法以及个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的运用,从德沃金的资源平等论的视角对“院校门槛”设置这一事实进行较为详细客观的分析后,不仅可以追本溯源至“985”、“211”类行政性教育计划的不完备,还较为系统地展现了围绕“院校门槛”设置而产生的不平等现象以及找寻到了使之回归大致平等的途径,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