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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城市化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同时,也给广大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无地、无业、无保障”的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各种问题和矛盾日趋激烈,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北京作为全国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在全国具有先发特征,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数量较多,类型多样,存在的许多问题正是国内后发地区正在或将要面临的问题。因此,研究北京市郊区失地农民利益问题,不仅是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需要,对于完善城市化发展规律、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对于国内其他地区的城市化也具有很强的先导和示范作用。 论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等对农村社区进行经济学分析,采用博弈论方法对征占地各主体进行行为分析,主要目的是论证北京市郊区的各类失地农民利益是否受到侵害、如何受到侵害以及受到侵害的程度,以期发现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城镇土地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深层制度原因,从而在理论上提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研究结论主要是: (1) 提出了利益在整个农民失地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关键作用。 (2) 对北京市郊区失地农民进行合理分类,比较失地前后的利益差异,发现大部分失地农民利益受损,但并非所有的征占农地都损害了农民利益。 (3) 提出了农民土地初始权益的缺陷是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根源。 (4) 对北京市郊区出现的自发诱致性制度创新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政府行使农村土地发展权具有收益外部性和较高交易费用,制度创新符合帕累托改善,也符合我国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5) 提出在维护土地分区控制下,将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发展权还给农民,从而实现政府仅对纯粹公共利益性质的用地需要进行征地。 (6) 征占地对农民的补偿安置标准应是促进就业和解决社会保障的制度实施成本,促进就业费用应包括就业补助费和就业培训费;社会保障费用应一次性缴纳农民能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