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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核心立意乃是从乡村治权的角度解释农民为什么上访这一命题,以往的研究均是农民维权的角度给出的解释。为此,笔者在河南和平乡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田野工作,对和平乡1978—2008年的乡村治理和农民上访有了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把握,提炼出了乡村治理模式的三种类型,并在乡村治理模式变迁中揭示了“信访吸纳治理”的型成。乡村治权包括物质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两个方面,本文主要从权威性资源角度入手,即乡村组织对农民上访的分类入手,来考察其分类治理能力。分类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一种基本特性。在信访治理中,基层政权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分类体系,1978—2004年的信访治理依附于乡村治理,信访分类借用了乡村治理中的分类体系。2005年之后,“信访吸纳治理”,信访制度意义上的信访分类在信访治理中无法落实,信访治理中形成了一个新的分类体系,“赖货”、“信球”、精神病人等成为非正常上访的定性和评判,这一模糊的分类是在村庄语境中完成的,其标准是村庄规范和村庄结构。基层政权对这些人失去了治理能力,只能做思想工作,讲道理,从来不敢理直气壮对这些人说不。由此,本文在村庄语境中建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关于非正常上访的分类体系,并在这一分类系统中考察维权与治权的关系,以及无法有效治理的原因。本研究得出三个基本结论,一是村庄稀释了农民上访的政治效应;二是乡村治权的弱化导致了农民上访的增多;三是分类治理出现了“有分类无治理”的格局。本文发现,基层政权只能依靠村庄地方性知识对上访进行一个分类,而无法进行治理,基于村庄的分类无法治理,出现了一种“有分类无治理”的格局,而分类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基本治理能力,面对复杂的现代社会尤其如此。加强分类治理能力,强化乡村治权,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当务之急。在本文看来,分类治理之所以会出现“有分类无治理”的局面,这与分类治理原则的缺失有关,分类治理中最为关键的是政治原则,而不是单纯的治理技术。在去政治化和重新政治化的对立关联中,本文试图在20世纪农民与政治的历史脉络中探寻农民上访的政治意义,以重建农民与政治的关联。至此,我们便可归纳出农民上访的基本行动图式,即上访者并不是从西方式的个人权利出发,而是借助于社会主义理念和意识形态,来强调人民政府的责任,从人民政府的责任出发,通过明确其责任来实现上访者的权利。总之,在问题层面,本文力图揭示出农民上访与乡村治权之间的相互塑造;在方法层面,本文通过“作为方法的村庄”重新表述对中国研究的基本取向;在思想层面,本文回应一个根本性问题,即去政治化和后革命氛围中的重新政治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