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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经深刻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通过网络欣赏电影、电视剧等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人们也更希望能方便快捷的搜索到喜欢的视频,于是,专门提供视频分享服务的视频分享网站应运而生,并以其方便快捷的网络操作和丰富庞大的内容资源日益获得社会各界的追捧。但是近几年,视频分享网站却屡屡遭遇版权侵权诉讼,成为视频分享网站行业健康发展的巨大阻碍,并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为了应付诉讼,视频分享网站往往根据“避风港”规则来寻求法律保护。然而,对于视频分享网站的版权侵权责任的认定与适用问题,在学界与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不少争议,特别是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避风港”规则,更是争议的焦点问题。视频分享网站是属于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信息存储服务提供商,其侵犯的客体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过错归责原则,视频分享网站主要承担间接侵权责任,除非视频分享网站改变了用户上传的视频文件的内容,而作为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作为免责条款的“避风港”规则是法官判断视频分享网站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最为重要的规则。在“避风港”规则的效力问题上,该规则所包含的五项免责条款是视频分享网站免责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如果视频分享网站符合全部免责条件将必然免责,如果视频分享网站并未完全符合法定的免责条件,则需要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一般归责要件来判定其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在主观过错判断标准问题上,视频分享网站不负有主动监控审查义务,一般只需要尽到合理人的注意义务,但对于知名度特高的热门影视作品、自己设置的电影栏目和分类子目录的内容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在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问题上,应当对通知的内容做出灵活的格式要求,明确不合格通知的法律效力。“红旗标准”作为“避风港”规则的例外,是关于视频分享网站不可免责的情形。在认定“红旗”的存在方而,应当从作品的性质和网站的性质两方面考虑该情形是否构成明显的侵权“红旗”。针对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关于视频分享网站的版权侵权责任的这些争议焦点,我国可以通过建立间接侵权责任制度、完善“避风港”规则、建立网络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与统一的视频过滤技术等途径更好地解决视频分享网站的版权侵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