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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腐败是古今中外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面对这一问题,思想家们提出了关于权力是否必然腐败的三种观点,即权力之“善”说,权力之“恶”说与权力“中立”说。我们认为,权力本身既不是善的又不是恶的,它虽然是一种工具,但它在道德上却不是纯粹中性的,而是负载着某种道德使命的。这种道德使命就是确保安全(个人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与国家安全)和维持社会秩序(以自由与平等为内容),它是通过权力的功能表现出来的,权力的特征(即公共性、规范性、责任性、强制性)也隐含着权力应该承担这种道德使命。正是后者表征着权力与道德的关联性,意味着权力不应该腐败,也意味着人们遣责和反对权力腐败有其内在的根据和合理的理由。 权力腐败就是对权力所应该负载的道德使命的违背,其道德实质就在于权力的私有化。权力的私有化有两层涵义,其一是权力的私人拥有,其二是权力被视为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我国社会转型期所具有的特殊社会历史条件使权力腐败极易出现。从伦理学角度看,权力腐败出现的原因,一是个体道德方面的人性蜕变,二是社会道德方面的道德观念多元化。这两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和加强个体道德修养是预防和控制权力腐败的相应措施。反对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只依靠道德是不能根治腐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