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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末国际清算银行(IBS)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巴塞尔协议Ⅰ》开始,在全球银行业范围内,已经建立起了以资本充足率为基本框架的银行监管体系。我国1996年正式成为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巴塞尔协议》成员国,2003年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即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且随着巴塞尔协议框架的修订,不断强调了资本监管在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中的重要性,资本充足率水平成为银行监管中十分重要的指标之一。由此可见,我国资本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监管者已经将银行资本视为银行缓冲损失,约束银行风险承担的关键因素。这个框架还在不断演进之中。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政策体制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其中商业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成为此期间内颇引人注目的一个方面。我国银行机构的现状是,大型商业银行有四五家,中型商业银行有十余家,小型商业银行有上百家。他们的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水平等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对于具有不同特征的商业银行在面对货币政策冲击时的信贷反应不尽相同。那么,在面对货币政策冲击时,不同资本充足率水平银行的信贷是否存在差异?对这一问题,目前我国的研究还不太充分。本文从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角度出发,在银行贷款渠道的框架下,研究商业银行信贷在面临央行的货币政策冲击时的反应差异。我们特别关注不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商业银行在面对货币政策的冲击时,银行的贷款将做出怎样不同程度的反应,进而体现出商业银行在信贷行为上的差异。这对进一步深入认识我国货币政策传导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遵循“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研究了资本充足率监管对银行信贷的影响,具有理论及现实意义。首先,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资本充足率监管影响银行信贷的两条路径:一条是直接紧缩效应;另一条是货币政策效应。梳理了资本充足率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具体分析资本充足率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接着,本文对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银行信贷的变化与货币政策趋势进行了定性分析,直观上描述了我国资本充足率差异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渠道的传导对银行信贷具有一定的反向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两个核心假说:不同资本水平的银行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不同;不同的货币政策会对银行信贷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然后,本文运用中国23家银行2000-2013年的微观数据,采用面板数据建模的研究方法,建立固定效应面板模型,在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银行贷款渠道存在的基础上,对银行资本水平对其信贷的影响进行分类研究,比较具有不同资本水平的银行面对货币政策冲击时信贷行为反应差异。最后,本文对实证得出的结论进行了总结,并解释其对应的政策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