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nhongwei67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精神损害物质赔偿从无到有、逐步被人们所接受,是伴随着人格权民法保护的不断强化和损害赔偿制度的逐步完善而发展起来的,体现了人类对自身的价值判断和社会的进步。但是由于精神损害问题自身的特殊性,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还存在一些争论,理论上没有定论。然而,与精神损害赔偿理论上的众多争论相比,在实际生活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却层出不穷,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迫切需要法律加以解决。因此,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主要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介绍精神损害赔偿的概述。首先,对精神损害的含义进行了界定,指出精神损害是受害人固有精神权益上遭受的不利益状态,具体表现为精神痛苦或固有精神利益的减损;精神损害侵犯的客体是民事主体受法律保护的精神权益,根据损害的客体将精神损害分为外在精神损害和内在精神损害,指出单纯的外在精神损害不适宜物质赔偿,而应当采取非财产方式予以救济;最后对几个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其次,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内涵,即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立法理由、性质展开了讨论,指出精神损害赔偿就是对受害人遭受的精神痛苦用物质方式予以抚慰的法律制度;通过物质赔偿使受害人得到心理上的平衡,达到抚慰的目的,这便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合理性所在;精神损害赔偿作为对精神损害的一种救济手段,具有辅助性和有限性。第二部分讨论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首先,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依据进行考察,指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民法理论上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实践的问题。其次,对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展开讨论,在对各国或地区的立法例和正反两方面的观点进行比较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不赞成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观点。第三部分讨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着要讨论了“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可否转让或继承”的问题,从法人精神损害的表现形式来看,本文不主张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权具有专属性,只有一经契约承认或业已起诉,依法才可转让或继承。第四部分讨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认为应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本质和功能出发,不事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标准,而是应当根据侵害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行为的具体情节、损害的后果和影响等综合因素来具体确定。
其他文献
本文是关于商品住宅定价策略的研究,根据商品住宅的特殊属性,及我国商品住宅市场的特点,将在管理领域广泛应用的量本利模型进行扩展,将影响企业定价的3C:消费者的需求、成本
“对话”(Dialogue)概念是伽达默尔诠释学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之一。伽达默尔把“理解”看作是一个谈话式的事件,对历史流传物的理解,就是流传物与解释者之间的一场对话。在对语言
信息检索系统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本文基于开源搜索引擎库Xapian,提出一种站内搜索引擎的设计方案,并且使用PHP实现。经实际部署和应用后,该系统在性能、
注册商标权与在先权利的冲突现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益深入而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积极探讨,对这一法律现象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在广泛吸收外国立法经验的基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世界上不同的价值观念相互交融和碰撞。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技术和成本是制约海上风电发展的关键因素,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随着国家海上风电开发计划的实施,关键技术的不断国产化,海上风电
关于财产犯罪的对象问题历来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争议的问题。财产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要研究的是狭义财产犯罪对象,即刑法第五章所规定的侵犯财产罪的对象。我国刑法规
解放战争时期是上海工运史上一段重要的历史时期,这段时间是卅年工运史上与军事决战相呼应的特殊阶段,对全国的工运产生了深远影响;上海工人运动在这一时期内推动第二条战线的发
在中国传统社会,“名分”往往用来指代某一社会个体的身份和地位,是人们普遍使用的的日常用语。从现代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名分”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社会角色及其规范。它
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到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均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也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为指导,紧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