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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频繁曝光的社会责任和环境污染问题都将社会公众的焦点集中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上。证监会在2008年要求部分上市公司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形成了我国社会责任报告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两种模式,使我国上市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那么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有何种影响,进而又会产生怎样的经济后果呢?本文以社会责任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以江山股份为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发现:(1)强制披露前后的变化。化工行业普遍存在社会责任披露不积极的情况;江山股份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前履行极少社会责任,而在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后,其在社会责任各方面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护,促进社会就业及公益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努力。(2)财务绩效表现。江山股份在社会责任披露后经营绩效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拉大;行业内披露企业和未披露企业相比,其经营绩效也呈现下降趋势。(3)非财务绩效表现。随着江山股份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其社会责任绩效有所提升,机构投资者满意度提高,媒体报道等方面表现良好。为避免个案研究的特殊性,使本研究更具代表性和指导性,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法进一步佐证了强制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与企业财务绩效的负相关关系;此外,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业中更显著。社会责任信息强制披露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使企业的社会责任受到了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更严格的监管,进而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承担意愿,使得企业资源在更多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因而对其经济后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研究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同时也对完善我国社会责任披露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