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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为应对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造成的影响,刺激国内有效需求,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在短时间内,融资平台数量迅速增加,债务规模显著增长。如何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在2010年后成为大量学者关注的对象,中央财经领导也成立小组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主要存在债务规模较大、融资渠道单一、内部机制存在缺陷等问题。国家审计署与2010年和2013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方政府债务增速较快,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部分地区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为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能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2014年4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中指出要改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实现融资的主要功能,地方政府主要融资方式应以发行政府债券为主。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年颁布的《预算法》中规定,允许地方政府发债。面对中央在短时间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颁布多项规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如何应对?各地区如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转型路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行债券方式实现融资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鉴于此,本文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分析,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债券先进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转型需要从两条线路推进,一方面需要中央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关投融资体制,加强对融资平台债务的宏观指导;另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明确平台治理结构,明细政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