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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行业的迅猛发展使其一跃成为中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但是食品业在为我国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近几年,我国屡屡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扰乱了百姓正常的生活秩序,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是一种以保护第三人利益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在风险分散和补偿救济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优势。本文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的本质属性来展开,深入分析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了构建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在此基础上,以“交强险”为参考和借鉴,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的体系构建。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概述。本章介绍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一些基本定义,考察了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以保险法和经济法角度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重点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的定义及其特殊性。第二部分: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作为一种为第三人利益之保险,在我国的应运而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强大的生长根基。本章从食品业、消费者、政府等方面来分析必要性,从法律基础、现实参考和实践经验方面来分析可行性。第三部分:构建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制度在构建之初,要考量多方因素,包括外部环境因素、各方主体的利益矛盾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现状的考察。如何克服这些难题,协调各主体的利益是本章讨论的重点。第四部分: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体系建构。其中“立法建议”部分从立法原则与依据、承保主体和承保对象、保险责任范围与除外责任、保险费率的厘定和赔付原则五个方面来阐述。“制度的运作体系与监管”部分主要从制度构建后的运作环节,各参与主体的职责与分工角度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