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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家科斯、威廉姆森的有关交易成本范式理论和经济博弈论对价值链盟主赢利模式的选择进行静态解释和动态比较分析.从静态的角度,该文对价值链盟主不同的赢利模式选择提出的解释便是因为存在着局限条件,并且在局限条件下价值链盟主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最重要的局限条件是交易的特性、竞争的充分性、公司的战略选择和法律环境.这四个方面均会从不同的角度影响到交易成本,从而影响价值链盟主的赢利模式选择.该文分别就这四个方面对价值链盟主的赢利模式选择作出了解释.同时,该文从动态角度对价值链盟主"单赢"或"共赢"模式选择作出了比较.该文提出,共赢模式,合作博弈会减少交易费用,单赢模式,非合作博弈会导致较高的交易费用;从动态的观点来看,局限条件是会发生变化的,尤其是竞争的充分性,价值链盟主现在的赢利模式选择决定了其将来的成本和收益,也决定了其将来的竞争优势.对于大多数行业,从长远来说,共赢模式都将是价值链盟主最优或最终选择.并且,该文将通过实证分析,以零售业价值链盟主家乐福和沃尔玛在中国市场不同的赢利模式选择来对第一部分观点进行解释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