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创业板在深交所设立并开始交易,为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现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传统的“重上市、轻退市”思路的影响下,创业板退市难,退市率低问题成为关注焦点,影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导致股票市场的质量下降。2019年6月科创板正式设立,作为探索性的改革“试验田”,在退市制度上进行了重大的制度创新。2020年3月新《证券法》生效,要求全面推行注册制,建立严格的退市配套机制。因此,在此背景下,笔者将创业板市场中强制退市制度作为研究课题,通过比较海外创业板退市制度,在新《证券法》的基础上,对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提出完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本次选题的背景和研究的意义,从宏观角度说明创业板的运行情况和退市情况。对近年来众多学者关于退市制度的研究重点,学术成果进行归纳和梳理。第二部分是创业板退出机制概述。介绍了创业板市场和强制退市制度的内涵,以及分析了强制退市的理论基础和意义。第三部分是对于我国创业板市场强制退市现状介绍。对历年来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从退市情形、退市程序、退市去向、退市监管制度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存在的问题。最后将创业板与主板、科创板市场退市制度进行比较,以期对创业板市场制度建设提供借鉴。第四部分是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强制退市制度介绍。分析其各项退市的制度,并且探讨美国退市机制运行成功的原因。第五部分是在借鉴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的退市经验和分析国内新出台的法律基础上,对我国创业板强制退市制度提出建议。通过对退市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在我国现今的证券市场环境下,建议完善退市相关的法律规定;建立健全退市程序和退市监管体系;建构多层次的退市渠道,拓宽退市去向;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救济和保护等措施,以谋求健康、高效、有活力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