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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通过FATF第三轮互评估后,正式成为FATF成员国。此后,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2018年至2019年,FATF将对中国开展第四轮互评估,互评估结果不仅将对我国反洗钱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对于中国树立良好的政治、经济形象也将产生重要作用。虽然近年来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保费规模高速增长,但是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开展并不顺利,仍面临着较大的洗钱风险,犯罪分子主要洗钱途径包括:团险个做、新型保险产品、保单贷款、业务变更、银行代理保单、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保单贷款与贴现等。本文以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为出发点,分析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现状,结合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综合考虑公司内部及行业环境,找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随后,分析考察反洗钱监管部门对于保险业的监管机制,找出反洗钱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综合考虑国际反洗钱工作中“风险为本”的原则,结合美国监管制度,立足中国国情,笔者从制度层面、信息建设层面、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以及监管体系方面提出多项反洗钱监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