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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的农村合作运动起源于国民政府时期,这一运动的开始缘于合作的理念与当时的国民党的政治理念相合,当国民政府夺取全国政权之后,立即把合作运动作为自己的重要政策之一,安徽的农村合作运动正是发端于此,但是初期的安徽合作运动,就政府推行方面来说,力度并不大,制度也不健全,只是试办了一些合作事业。真正将农村合作大规模引入安徽农村的是华洋义赈会。这是一种将合作社作为救济灾民的措施。而政府的大力推动则是在安徽省农村合作委员会成立之后,农村合作委员会的起源则在于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农村金融救济处,救济处的目的在于救济“灾后”之黎民,但却促成了安徽农村合作委员会成立。农村合作委员会成立后建立了一系列可称之为合作指导制度的规章制度,在抗战以前短短的三年间,合作社的数量达到四千余所,社员二十多万,股金六十多万,业务包括信用、供给、利用和运销,虽然信用社占据多数,但是其它三种也有相当的发展,并得到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以单营为主到兼营逐渐增加。在合作金融方面,由于自身资金不足,主要依靠外界银行的贷款,而这个时候贷款的提供虽然较农民的需求来说并不足够,但却是安徽农村合作运动外界资金供给最充足的时期。这个时期农村合作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角度。抗战爆发后,安徽农村合作遭到巨大损失,为此安徽省政府进行了政策调整,安徽农村合作逐渐恢复。1940年开始,安徽省农村合作开始纳入新县制的轨道,成为国民经济的基本机构与地方自治密切配合。在抗战期间,安徽省的农村合作围绕着改善人民生活,服从民族利益展开活动,为抗战的胜利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安徽的合作业务结构也发生了改变。但是由于外部资金的匮乏,合作指导力量的不足,农民自身知识的缺乏,一些合作社更由于抗战这个大环境,安徽农村合作也有很大的缺陷,比如一些合作社有名无实,一些合作社被少数人操纵。但这并不是当局有意造成的。抗战结束后,安徽省农村合作重新调整,但是内战却打断了农村合作正常发展的轨道。整个安徽农村合作进入了衰落时期,49年国民政府结束在大陆的统治,安徽省农村合作运动宣告结束。综观整个安徽的农村合作,农村合作是作为国民政府实现三民主义国家的手段来推行的,因此政府对于农村合作的扶持、引导乃至控制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在推行的过程中,政府并没有完全放弃使合作组织自主的努力,但却由于各种原因控制合作组织的发展,同时整个政治环境的恶劣,使得大量精力被分散到其它事务中去,农村合作运动无法达到政策推行者想达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