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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宗旨是要改变多年形成的单纯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念,目的就是要解决环境、资源如何优化利用,达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该政策实施三年后,“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的上市企业其履行社会责任后,对其财务绩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展开了研究。首先,本文回顾了近些年来国内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与财务绩效研究的相关文献,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与方法。其次,在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