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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官伦理是刑事法官在刑事司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特殊伦理规范,是一般伦理范畴及其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刑事法官职业生活中的系统化,是区别刑事法官与其他相关职业伦理规范的重要凭据,是刑事法官职业生活的道德依托。和其他相关职业比较,刑事法官伦理具有较强的道德冲突性、广泛的道德评价性以及深远的道德影响性。 刑事法官伦理有其独特的结构形式与构成内容,笔者将刑事法官伦理架构分为三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作为普通社会成员所应具备的伦理素质——明辨善恶、作为普通法官一员所应具备的伦理素质——保持公正和作为职业刑事法官所应具备的伦理素质——实现正义,这三个层次层层递进,共同构成了刑事法官伦理的有机架构。 刑事法官伦理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有着深远的影响,既体现了刑事法官对刑事诉讼过程的主导性,又规制了刑事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使得刑事诉讼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赢。 目前,我国刑事法官的整体伦理状况良好,绝大多数刑事法官具备了“法律素质”、“职业素质”和“人文素质”的基本要求,但仍存在亟待完善的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刑事法官加强自身伦理素质的提高,同时辅以外在的保障制度,以促进刑事法官伦理素质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