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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西方翻译历史源远流长,围绕着翻译理论的研究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译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翻译(规范)进行了各自的阐述,在阐述的过程中,有些概念得到不断地充实和完善。在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语文学角度到80年代后的比较语言学的角度研究翻译规范,尽管出现了很多代表性的译论,但其本质均为规约性的。西方译论的研究,从(应用)语言学到篇章语言学的角度,无一例外地重蹈着重价值判断、轻理性分析的规约性理论研究的覆辙。传统译论和语言学翻译研究的局限性呼唤新的研究方法。随着描述翻译学的诞生,描述的方法使研究者得以客观、全面地看待翻译,而不必拘泥于“忠实”的翻译理想。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描述性翻译规范的研究超越了传统译论的局限性,极大地拓宽了翻译研究的领域和视野,使译学出现了空前的繁荣。这种繁荣背后也伴随着困惑:翻译规范究竟该向什么方向发展?是不是该放弃传统的规约性翻译规范?描述性翻译规范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传统的翻译规范(即正文中所说的“Translation Standard”)和描述性翻译规范(即正文中所说的“Translational Norms”)的关系如何准确定位?为了揭开这些困惑,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对比研究法,对上述两类翻译规范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本文首先通过对中、西方翻译史的回顾(主要是那些有史记载的名家在翻译理论方面提出的观点和看法),认识了传统的翻译规范的本质、特征、对翻译理论研究的贡献以及它的局限性。其次,介绍了以色列学者图里提出的描述性翻译规范的概念、分类、本质和特征,分析了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该理论在翻译理论领域的研究价值——价值主要在于它密切联系实际,使理论研究更具客观性、科学性和实践性。再次,通过对影响翻译规范的主要制约因素——文本的内在要求、语言文化的差异、社会背景和译者自身的认知——的分析,得出“TranslationStandard”和“Translational Norms”在翻译理论中的内在联系。最终得出结论:“Translation Standard”和“Translational Norms”是现阶段整个翻译理论的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两者对立统一、相互补充。对于翻译研究来说,这两方面都应该重视并使其平衡发展,而不能将两者绝对地对立起来,更不能有所偏废。只有这样,才能架构起一个科学合理的翻译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