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破产,导致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的产生,比如国际破产管辖权、破产的域外效力、关于破产裁定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而管辖权问题则是所有问题中的重中之重,因为当一个公司宣布破产后,首先面临的就是管辖权的问题,这决定了一国法院的判决是否具有域外效力,是否能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与执行。国际破产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我国法律在国际破产管辖权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很多的不足之处。由于世界各国在国际破产管辖权上的确定标准各不相同,再加上各国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来制定本国的法律,这就容易导致法律冲突的产生,所以本文就对国际破产管辖权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寻求解决国际破产管辖权冲突。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阐述近几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上国际破产案件的数量也呈上升趋势,我国也同样遇到了很多的国际破产案件,但是我国在国际破产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是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法律上的规定还不健全。而且国际上目前在国际破产法律方面也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产生很多的法律冲突,因此对国际破产管辖权的研究势在必行。正文部分包括四章:第一章对国际破产管辖权冲突及其确定标准进行阐述。先从国际破产的界定入手,进而对国际破产管辖权的概念和特点进行详细阐述,然后对国际上管辖权的确定标准进行评析,进而说明了各国之间由于在管辖权确定标准上的差异而产生国际破产管辖权冲突。第二章对国际破产管辖权的产生原因进行阐述,了解冲突产生的深层次根源,并对国际破产管辖权冲突的协调问题进行阐述,对普及主义和地域主义两种国际破产冲突的协调理论进行详细的评析,以寻求为国际破产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提供一个理论指导第三章阐述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跨国破产示范法》及其欧美等国家在国际破产管辖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和为寻求解决管辖权冲突问题而作出的努力和积极探索,进而详细阐述国际破产管辖权解决的途径,以此为我国在国际破产管辖权方面的立法及司法改革办法提供一些借鉴。第四章对我国国际破产管辖权的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述了我国在国际破产管辖权立法及司法方面的法律规定及实践情况,与前边三章遥相呼应,最终为我国在国际破产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结论概括了本文的基本观点,在解决国际破产管辖权方面,我国可以借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跨境破产示范法》及《欧盟破产程序规则》的相关法律规定,采用主次破产程序管辖权的规定,并且不限制平行破产,在我国处理国际破产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可以鼓励采取个案协商解决的办法来解决管辖权冲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