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世界经济和金融体制发展的特殊性以及金融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许多矛盾的释放,使得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股票市场更加稚嫩,不够成熟和完善,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股票价格的波动存在剧烈性和频繁性。
在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中,市场交易制度对市场的流动性、有效性、稳定性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世界各个国家的证券市场,特别是新兴的证券市场更是越来越关注市场交易制度的作用,各个国家都从市场微观结构的角度设计制定了各种有助于稳定股票价格波动性、保障市场流动性、有效性、稳定性的措施,其中被广为使用的就是涨跌幅限制方法。
从市场交易制度的角度上看,对股票价格的波动实施直接或是间接的限制就是为了消除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减少虚拟经济泡沫以及避免过度恐慌导致的股市大崩盘。但是,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和证券市场中对股票涨跌幅限制方法的实施情况来看,涨跌幅限制方法对股票市场的调控作用还处于被质疑、检验和优化的过程中。而学术界和经济界对它的争论更是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存在。对于引入涨跌幅限制方法是否会导致股票市场产生波动性外溢、价格延迟和阻碍交易三种现象的说法也不一致。
本文通过在不同规模的人工股票市场中设定不同的涨跌幅限制额度进行仿真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对于不同的市场规模不同的涨跌幅限制额度,是股票上涨还是股票下跌都有着不同的影响。股票价格上涨时,实施涨幅限制的股票市场存在波动性溢出、价格延迟发现和妨碍交易的现象,这就说明涨幅限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有效控制市场的波动性,存在扭曲市场价格的行为,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但股票价格降低时,跌幅限制只是有些时候也存在上述三种现象,但表现不明显。最后,本文还将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从股票市场中涨跌幅限制方法的实施情况和本文的实证分析结果相结合的角度,对未来股票市场中的涨跌幅限制方法提出建议,期望能使其进一步有效的作用于股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