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基本法则,但市场本身并不能保证竞争的自由和公平。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的法律,被誉为“经济宪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渐走向完善。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作为垄断侵权损害新的救济途径,与其他各种具体配套制度的有效配合,才使得反垄断法的实施体制充分发挥效用。当今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实践表明,确立和完善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启动机制在推动反垄断法实施,明确诉讼主体,衔接行政执法上有着重要的作用。各国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启动机制的完善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非常值得研究和学习。通过对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启动机制的分析,从六个主要方面进行了阐述研究。分别对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资格、被告认定范围、诉讼执行模式、团体诉讼程序规则以及激励赔偿制度设立和相应的保障措施等问题进行单独的分析研究。通过学习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启动机制主要方面的的相关立法经验,进行对比研究,归纳总结相关经验,并分析了当前我国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启动机制中的现状和障碍,依照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文章提出了肯定间接购买者的原告资格、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采取直接诉讼模式、设立有条件的集团诉讼制度、采用酌定的双倍赔偿原则、引入法律援助制度等建议,旨在完善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启动机制中的不足,促进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