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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主编的《中国六大政治家》,把张居正与管仲、商鞅、诸葛亮、王安石、李绩同列为中国的六大政治家。而作为有明一代大政治家张居正,面对即将进入垂暮之年的明王朝,他拨开迷雾,把握住明由乱到治、由衰到兴的最后一次契机,使明王朝发出最后一缕“耀眼的暮光”。在他执政期间的上承“两税法”下接“摊丁入亩”的“一条鞭法”对此可谓功不可没。文章希望可以关注张居正税法改革的思路,实行的方法,步骤,尤其是改革过程中能够使法律得到贯彻执行的原因。我国从古至今一直被有法不行所困扰,而张居正的税法改革却是在明王朝晚期,社会千疮百孔的情况下,得到了有力的贯彻,“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其原因究竟何在?我们是否能从此次改革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呢?文章试图从分析其改革的中心——税法改革过程来回答这个问题。 张居正一生经历了明朝中、后期的嘉靖、隆庆、万历三个朝代。这也是正当明王朝由盛而衰、由局部稳定走向全面动乱之际。内政腐败,外患频繁,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因而也出现了不少经济问题:土地兼并激烈,农民大量流亡;官吏贪污中饱,豪强隐田偷税,巨额的军费支出以及统治阶级奢侈浪费,造成了明王朝严重的财政危机;而这时的商品、货币经济已有长足进展,资本主义萌芽出现。面对上述问题,立志改革,振兴明王朝实力的张居正,以税法改革为中心,进行了可贵的探索,提出了不少值得称道的见解和观点。 文章主要对张居正从隆庆六年(1572)年至万历十年(1582年),担任首辅期间,围绕税法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进行研究。分析了从万历税法改革前的情况到张居正的税法改革思想及具体措施,从清丈土地到实施一条鞭法的执行过程,从税法改革对政府的影响到带给人民的好处,试图说明张居正的税法改革行之有效的原因是针对吏治腐败、豪强兼并制定具体可行的税法措施目标明确、具体,切中时弊;统一思想,纠正王学流弊,为改革储备实用人才;立考成法,利用发展到明王朝已是相当的完备的监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