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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朝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从明朝建立到灭亡,国家基于社会资源的占有及配置所作出的政策调整,都紧紧围绕着这个基础。财政收入与资源分配一对相辅相成的是国家对社会的调控手段,财政收入是国家稳定的基础,资源的有效配置是社会发展的保障。明代初期,明太祖通过强制手段调整社会资源的配置,如通过富民担任粮长等。使财政匮乏转向充裕,但这种调整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力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局部性调整。在社会经济发展起来后,这种调整会随着财政的充裕而消失。更因调节的成果加速了统治阶级的腐朽,有所缓解的矛盾再度激化。自明代中期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迁,这与唐宋以来兴起的富民阶层密不可分。江南地区作为明王朝的主要财富来源地,受到国家的高度关注。为维持明王朝的运行,国家通过行政等手段对江南地区的社会资源进行政策性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与富民阶层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博弈,既有对抗又有合作。富民阶层不仅是国家财富的主要来源,更是国家对乡村基层社会管理的代理人。明代晚期,统治者为了维持摇摇欲坠的统治,加大了对社会资源的肆意搜刮。在加上统治者随自己的主观意志分配社会资源,明王朝走向崩溃。社会资源配置影响了明王朝的兴哀。但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江南地区保持了长期的稳定,这与这个地区存在一个富民阶层有着密切关系。在明代初、中、晚期,随着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配置从合理到不合理的变化,富民阶层在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的地位越显重要。他们不仅是保持社会安稳、经济繁荣的保障,更是社会变迁中的积极因子和内部动力。这对于今天新农村建设和社会资源分配及再分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