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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当前我国建设领域信用缺失极其严重,其最主要的表现之一是工程项目业主大量拖欠承包商工程款。业主大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加大了承包商的经营风险,威胁了承包商的生存与发展,阻碍了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论文正是在当前我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提出承包商应该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承包商通过信用管理可以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降低工程款被业主拖欠的信用风险,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使企业在竞争异常激烈的建筑市场中稳步发展。 本论文在对建设领域中承发包双方之间的信用、信用风险等概念的研究基础上,按照承包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时间顺序,从三个方面对承包商的信用管理内容进行了论述,即工程投标前对项目业主进行信用评价,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业主支付工程款的合同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后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这三个方面的管理内容构成了承包商信用管理的前期、中期、后期的管理。 对业主进行信用评价是为了减少建筑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承包商能够对业主的信用水平、支付能力有较客观的把握,从而使承包商做出投标决策,并且在日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针对不同信用水平的业主采取不同的信用管理政策。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业主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是由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因此承包商只有通过对合同的审核与管理才能规范业主支付工程款的行为,降低业主的“道德风险”。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可以加快承包商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降低持有应收账款的成本,防止应收账款长期被占用。 目前在我国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的情况下,仅靠承包商的信用管理来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显然是不够的,最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还有待于整个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但是不能等到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完善了,承包商再进行信用管理,因为这里也涉及到承包商的生存问题。承包商通过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而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而且承包商信用管理制度的完善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也是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