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迁徙自由权

来源 :长春理工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nyb_sk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迁徙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曾经有过关于公民迁徙自由权的宪法保护经历,但后来由于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而取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和细致,人们对权利的要求日益迫切,同时出于建立我国市民社会实践的需要,恢复迁徙自由权势在必行,而且市场经济的发展,大规模人口流动的事实以及政府和社会公众承受改革能力的增强为迁徙自由权的实现也创造了条件。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之下通过对迁徙自由权进行界定,在通过对国外宪法以及国际人权公约对公民迁徙自由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模式的基础之上,对我国迁徙自由权依照我国的现实特点提出了保护的最佳实现途径。
其他文献
《劳动合同法》允许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突破了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禁止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的限制,这满足劳资双方需求,但是法条规定过于原则化,多重劳动关系之下的工作
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中俄两国为主导的地区性多领域合作组织,不仅有助于巩固和加深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而且为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中俄两国开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