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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已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以及重庆七省市相继启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碳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全国碳市场一直处于积极筹备计划阶段,目前制度设计仍在不断探索中,针对试点地区碳市场流动性总体不足的现象,急需加快完善设计体系以提升未来全国碳市场的流动性。为此,本文以碳市场流动性为选题,研究碳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即制度设计对碳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在碳市场流动性的定量分析方面,本文结合Martin和Florackis的方法采用改进的非流动性比率,测度试点地区碳市场流动性。为了验证非流动比率测度指标,将其测度结果与交易天数和交易量、碳价变动得到的测度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以保证选取指标的科学合理性,发现结果比较相近,并且相对于其他指标,此项指标对碳市场流动性的测度更具有解释力度。在研究制度设计如何影响碳市场流动性的过程中,本文从碳市场的制度设计中选取CCER抵消机制、参与主体范围以及配额发放量三个重要要素,借助边际减排成本(MAC)曲线对其如何影响碳市场流动性进行机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利用2014-2015年试点地区碳市场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研究上述三个重要因素如何对碳市场流动性产生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配额替代品CCER会挤占部分配额交易,价格较低的CCER会使得参与主体更多使用CCER取代配额;参与主体范围的扩大使得更多参与主体进入到碳市场中,参与主体的增加可以更迅速寻找到交易对手,交易需求增加,增加交易次数,增强碳市场流动性;配额发放量大小则对碳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呈倒U型;碳市场流动性呈现“到期日”效应,临近履约期碳市场流动性明显增强,在临近履约期与非临近履约期两个不同阶段,CCER抵消机制、参与主体范围以及配额发放量对碳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