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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从国家“十二五”规划开始,已逐渐成为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其不同生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研究对于丰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理论体系和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四川三大典型生态区成都平原区、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区的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为研究对象,在对比示范区建设前后“田、渠、路”及社会、经济、生态和综合效益变化的基础上,就四川盆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展开了一系列研究,取得的主要结果如下:(1)四川不同生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受人地矛盾、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和农村劳动力等因素限制明显。总体而言,四川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牢现象普遍,特别是机电排灌面积仅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左右;各生态区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相对2006年均明显下降,其中成都平原区下降幅度最大(2.79%),其次为盆周山区(1.92%);人口和耕地相对集中在盆地丘陵区,分别占全省的60%左右,且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量也以该生态区最大(34.65%);而各生态区农民种粮收益均偏低。结合各生态区实际情况和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内容,各生态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模式可确定为成都平原区“格田化”模式,盆地丘陵区“梯格化”模式,盆周山区“梯田化”模式。(2)各生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田、渠、路”基本情况变化明显,具体表现为:“田网”建设后田块数量减少,单个田块面积扩大,分布均匀且外形规整,几何相似性增强,田块分布更为集中,成都平原区主导田块规模为0.2~0.6hm2,盆地丘陵区为0.1-0.3hm2,盆周山区为小于0.2hm2;“渠网”建设后灌溉保证率、渠道通达度、渠系配套设施完整度均明显上升,其中灌溉保证率均超过75%,渠道通达度达到4左右,渠系配套设施完整度高达90%;“路网”建设后,成都平原区、盆地丘陵区和盆周山区的田间道路通达度分别提高了86.36%、70.27%和25.53%,连通度分别提高了19.67%、20.69%和5.00%。(3)基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田、渠、路”的变化,各生态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田排灌能力和机械生产能力均大幅度提高,为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和机械化提供了有利条件。成都平原区、盆地丘陵区和盆周山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3.06、12.61和12.42 t/h.m2,比建设前提高了9.56%、20.90%和10.97%;农田排灌能力分别达到61.38%、38.42%和44.36%,比建设前提高了38.48、32.32和36.50个百分点;机械生产能力分别达到85.88%、63.69%和60.31%,比建设前提高了32.10、30.70和16.98个百分点。(4)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和内容,结合《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和验收认定办法》和《四川省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工作方案》,本研究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民人均纯收入、综合机械化水平、田块平均规模、粮食总产可供养人数、田间道路密度、农田配套设施完备率、灌溉保证率、渠道密度、田块形状指数和田块分离度为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各生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效益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建设后经济效益盆周山区(94.15)显著高于盆地丘陵区(93.8)和成都平原区(92.16);社会效益成都平原区最高(92.89),盆周山区和盆地丘陵区分别为89.46和87.59;生态效益盆地丘陵区最高(79.68),成都平原区和盆周山区分别为78.95和73.92;综合效益则是成都平原区(87.02)要显著高于盆地丘陵区(86.91)和盆周山区(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