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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落实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办学理念的具体做法和体现。这一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为职业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实践表明,凡是在办学期间能够与企业紧密联系,一切围绕社会和企业需求的职业学校,其办学实力明显高于其他学校。但是,我国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仍然存在国家大力提倡,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各级学校努力探索的局面。因此笔者以奥地利的MODUL学校和我国武汉市交通学校为例,从国家与政府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支持力度、职业教育相关法律的健全程度、校企合作双方义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及课程体系的构建、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校企合作师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并提出了中国职业教育现阶段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理想模式,比如政策支持,法制健全,充分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赋予行业指导委员会更大的权力,在校企合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由国家教育部牵头,地方政府组织行业专家和教育专家共同规定开设专业并制订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地方政府拿出配套措施,支持各职业院校实施师资培养计划;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企资源充分共享。通过中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比较研究,目的在于分析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分析中国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研究中国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可行性的办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构想,以助于相关部门、行企业和职业学校能够受到启发,对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并能够积极推行实施,最终真正实现政府、行企业以及职业学校共同打造我国经济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的,也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为中国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起到不可忽视作用的最终目标。本课题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笔者通过查阅国内外大量相关资料,并汇总提炼,形成自己的观点和设想。创新之处在于笔者通过中奥两所同类学校的比较,以点带面,指出我国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并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自己的构想,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全面研究,宏观层面阐述了政府主导、健全法制以及赋予行业协会更大权力等方面的措施,微观层面阐述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师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