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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艺术院校创意产品作为研究对象,在文章开篇直接进入主题,以开发、销售与保护三个关键词为线索,逐步展开,总结艺术院校开发创意产品设计的一般流程。之后以“国家设计能力排名”为依据,选择国外创新能力排名领先的国家,从中选取创意产品开发相对成熟的三所艺术院校;同时,从国内也选择三所创意产品开发较活跃的艺术院校,从具体产品的种类、风格、设计特点等角度切入,对这些艺术院校设计的创意产品进行整体分析。自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首次明确文化创意在文化产业中的地位,到2016年7月《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长值占GDP比重15%以上”的目标,文化创意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伴随而来。大量的文化创意产品设计过于关注“文化”本身,忽视了创意的本质、设计的本体。因此,本文第四章从艺术院校的角度出发,提出在艺术院校创意产品设计中,以“创意”驱动“文化”的观点,强调艺术院校应该将“创意”作为设计核心。文章最后讨论艺术院校开发创意产品背后的市场需求与自我需求,重申艺术院校的责任意识,探究艺术院校在创意产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对社会的价值与意义。本文认为创意是文化创意产品价值的真正所在,不管是文化符号的提炼,还是产品载体的设计,都是以创意为核心的。其中,文化会随着社会的生产、生活不断变化,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各个节点都会伴随着新“文化”出现。因此,文创产品的对象是不断变化、不断的发展的。我们在文创产品的设计开发中,不能局限于某种特定的文化,而应该用发现的眼光,关注到那些还未成型,但有潜在成长价值的文化。通过对艺术院校创意产品设计策划的综合分析,希望对有意以艺术院校为平台开发创意产品的高校、企业提供参考,并对艺术院校创意产品的设计实践产生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