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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FDI)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的动力之一,然而不同城市的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却各不相同。因此本文从产权保护制度的角度,来解释各地经济增长对资本吸收利用能力的差异。 相比已有文献,本文有以下两点创新之处:第一,从产权保护制度的角度研究了经济增长对外资、内资的吸收能力,认为不同地区的产权环境的差异导致了各地区资本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差异;第二,使用了“半参数变系数部分线性回归模型”来研究产权保护制度在“资本-经济增长”关系中的作用,认为各地经济增长率对外资和内资的回归系数是与当地产权保护制度有关的一个函数,但是不设置具体的函数形式、而使用非参数的估计方法来求解,这种模型形式既有着比较直观的经济含义,又最大可能地减小了模型误设的问题,因此能够很好地对本文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刻画和建模。 通过对中国120个城市截面数据的实证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三个结论:第一,我国各城市的外资和内资对经济增长都表现为促进作用;第二,相比于内资,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表现为更加明显的非线性,即不同城市的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之间存在着异质性,这种异质性与城市当地的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程度有关;第三,外资的边际增长效应曲线随着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呈现倒“U”形,即随着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外资的增加对当地经济增长的边际促进作用先增后减。